驾驶人实习期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上行驶有什么规定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4-12-24 02:53) 点击:254 |
驾驶人实习期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上行驶有什么规定 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,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中规定,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。部分地区各异,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,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。 驾驶人实习期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上行驶有什么规定? 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,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。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,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。实习期驾驶人驾车时需要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。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,只有在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,才执行123 号令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。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,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,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。 相关知识 交警如何检查实习期上高速是否有陪驾? 公安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、出入口、服务区等进行抽查,发现实习驾驶员没有符合要求的陪驾人员就上高速的,公安交管部门将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,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;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,教育后劝返。 驾照实习期的相关规定 1、必须悬挂实习标志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22条规定: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为6年。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。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,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。如果未按照规定粘贴或者悬挂实习标志的,将被处以20元罚款。 2、特种车辆新手不能开。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22条第3款规定: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、营运客车、出租车、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;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。 3、2012年10月8日,据《人民日报》法人微博消息,公安部日前修订发布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。驾龄1年以下的实习期驾驶人将被重点管理,驾车上高速必须由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。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。 不贴实习标怎么处罚?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时,没有持相应或更高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指导的,未按规定粘贴、悬挂实习标志的,公安交管部门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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